本來不欲一連三篇之苦 但因友人昨晚電聯詢問本blog的事情
先要說句感謝 後要說句 各人自有解讀 自由論述
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結論
法律不就是這樣嗎
接了這電話後 感覺是回心微笑 激發在行(跑?)松山的時候
想起今天的一連三篇的終結
從來就不信相"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因為人與生俱來就不會公平
想當年 第一次在台灣上某教授的法律緒論時
因為選課的人不多 第一堂便開始抽問
題目只有一個
"你覺得法律是什麼"
在其他人答題時 因為第一次的關係 非常害怕緊張
想了很久 反正最後就是答了...
法律是給有錢的所把玩的...一堆比教授稱之為廢話的廢話
教授極力反攻我的論點
說法援 說法律平等...等等既一堆我大一就覺得是廢話中的廢話來說教
大家互相廢話來廢話去
我最終是選擇落堂後
退了這一堂
由內心感覺到 如果繼續上會很難受
不是說 論點不同的問題
學習到不同的觀點也是好事
而是 一班只有.....不足6人上堂
那種氣氛 加上 教授的風平...
真不想整個學期廢來廢去
最重點的
是學生選擇課
而不是學生被迫選擇課
哩樣係台灣給予我的自由
所有課堂都可以自由地選
自己種的 收成會特別高興 特別投入
那種自己決定的 自己有選擇權的感覺
這邊是絕對無可能有的
這個教授我這4年都沒有再選擇他的課
反而選了一些立場偏綠的老師
有些老師並不會理由你是港澳生還是台生
但有些老師便會與你斤斤計較
管不你是否會讀書 甚至會在堂上抽起港澳生上來暗串一番
回答一些監介的問題
與此同時 同學間亦會出現
自由選課有自由選課的好處
但相反
各科都有不同的人上堂
相處便自然便得很難
但我亦明白 同學間的"種豆得豆"的道理
所以 與室友間的感情 雖無瓜 亦有豆
但同學間 真的 4年間都夾不來
連大一基本的迎新 也沒有我的份
反正 我亦不介意
這4年 我無靠過他們
反而投靠了港澳人與其他僑生
但事情總有緣機
在大4的時候
因緣制遇的 被室友拉了去當畢代
本已拒絕 但又被兩位本不認識的人
強行組成一個3人的畢代
一個完全無接觸過系上的人
因為自私的本班無人肯坐上這個位置
而被人拖了落水
心涼了一涼
更加對 系上的人毫無感覺可言
但其實亦要感謝 他們的"無私"推舉
讓我認識到一班 外系的同學
雖不熟 但亦不遠
算是臨尾攞個彩
其實 中學開始 基本上 我可以選擇既
都係自己去決定
所以雖然 有想回澳的念頭
但因為係自己選擇既關係
一種絕對是堅持的想法
很自然便會在背後作出無形的推動
讀了4年
完成了學士
我仍然很堅持大一當天很菜鳥的想法
人自以為可以改變的時候
其實是最渺少的
種瓜未必得瓜
天時 地理 人和之下
可能會變成金蛋
上天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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