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一讀刑法開始, 已經不斷聽到業界對廢除死刑的意見
特別係我學校入面, 大部刑法既都係同一個祖傳, 偏門的也成為政大既主流
其實不少學界有好多人都係讚成廢除死刑
當然, 配套係要有, 咁先可以對現有刑責體系有一個完整性既修改
但到現在, 主流既民意仍然有多達七成既人係反對
當我第一日上堂既時間
老師曾經講刑法以前係由應報理論去主宰
但哩個理論已經被人棄置...
取而代之係一個教育, 再生, 令犯人明白改過
從而有一個新生既出現
不少憲法都有列明
人既生命權應該得到保障
但前係佢無違法社會基本應該有道德
相對來說
咁又係唔係代表
我地人可以取去犯人既生命權?
其實真係好矛盾...
好啦, 我既立場係
作為政務官
有風骨係好事, 我好欣賞哩個法務部長
我亦覺得因為哩樣野而辭職
係一件好令人我覺遺憾同好民粹
台灣除左選舉仲有咩?
動不動咁拉到選舉...
我覺得好可悲
由請佢做個一刻
就知道佢既立場...
到選舉就個個都唔企係佢個邊支持佢
咁當初搵佢做黎做咩?
唔怪得馬生到而家都仲係咁失敗....唉
最後我自己覺得死刑係既判定讞時
我覺得應該要執行
否則你就修法
既然民眾既仲要去到哩個層次既時候
強行去做反而適得其所
死刑既目的係咩?
究竟死刑達唔達到佢要做既效果?
我地...答案淺而易見...
係無可能
只有令受害家屬安心D
最後亦係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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